为充实教师队伍,推动教学改革深入开展,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全院公开遴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兼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来校时间满两年或以上,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有代课经验或党员优先。
3、接受思政部的集中备课,遵守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
二、遴选安排
时间:2018年9月21日--26日
程序:填写申请表---组织试讲(10分钟)---遴选结果上报---遴选结果通知
三、岗位要求
1、熟悉课标、教材,根据学期授课计划确定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
2、按照学院的要求编写课程教学进度、教案等,认真授课,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随意调换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教师调课申请表,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做到治学态度严谨,既教书又育人。
3、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参加集体备课,根据统一的实践方案,组织好授课班级的实践课,及时总结、及时讲评。
5、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接受教务处与思政部的检查、监督。
四、兼职教师的待遇
兼职教师的课时酬金按照学院统一规定发放,即:小班授课一次安排2个课时,课时费按兼课教师标准计算(无职称教师:每课时10元;初级职称教师:每课时12元;中级职称教师:每课时15元;高级职称教师:每课时18元。没有基础课时任务,每月封顶课时32课时)。
附:兼课教师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学历 |
|
工作 部门 |
|
入职 时间 |
|
||||
个人 简历
|
|
||||||
申报 理由
|
|
||||||
所属部门意见
|
签字: |
||||||
遴选 结果
|
签字: |
版权所有: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平北路东流街 联系电话:0351—2800557、6655188、6655005
晋ICP备14001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