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师资管理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4-15 09:4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2376

一、负责制定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设置调整方案,组织申报新专业。

三、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和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

四、负责组织制定和下达教学任务,编制并印发学期校历。

五、负责组织实施教学中期检查及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管理和实施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校教师培训计划及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

八、负责审核、汇总授课教师的工作量,计算课时津贴,组织教师业务考核。

九、负责教学奖励汇总、审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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