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27 15:1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56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及时了解教学及教学质量的信息,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教学质量监控,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的作用,促进教师、学生、管理人员间的联系与沟通,宣扬教学典型,培育优良教风、学风,准确掌握教学实际状态,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过程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 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

第三条 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所在系及教务处门反映在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各类教学信息,宣扬先进和优秀,反映学生的心声,做好学院教学管理的参谋和助理,起到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 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运行状况的意见和建议,推荐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其事迹。

第五条 反映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院、系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

第七条 反映其他认为需要反映的问题,积极参与教学调查,提供有价值的稿件、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

第八条 每学期对教学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整改和合理化建议。

第九条 参加教务处、学工部或各系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第十条 协助教务处、学工部和各系老师开展有关的调研工作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教务处向各系教学秘书发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2),由其发放到学生教学信息员手中。

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填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及时上交到本系教学秘书处。特殊情况可随时反映,也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各系教学秘书将收集到的表格和其它书面意见,及时上交到教务处。

第十三条 教务处将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整理、核实、处理、反馈,或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教学信息员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师生之间教学信息交流的桥梁。通过及时了解教与学状况,对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五条 每学期教务处召开1~2次学生教学信息员组长会议或全体信息员会议,布置、研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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