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4-15 08:54   作者:   来源:教务处  点击次数:2852

    青年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主力军,是未来学校教育的领军人。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结合目前学院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青年教师聘用制度

    从2015年起新招聘专业教师,要严格教师资格标准,注重品行要求,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招聘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同时要严把聘用考核政治关。现聘用的中青年教师,在2019年底应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未获得的,学校将解除教师聘用合同,调离教师岗位,由学校调整至其他工作岗位。

    二、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进一步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着力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

    2、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3、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培训,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

    4、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定期开展学生评选师德师风先进教师活动。

    5、完善选聘青年教师兼任辅导员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6、建立每年表彰建立师德师风先进教师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

    7、完善青年教师师德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用评定为不合格。

    三、提升青年教师业务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

    1、通过举办示范观摩课、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讲座和讨论、实施“导师制”等,使青年教师学习掌握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

    2、青年教师每学年要参加一次论文评选或在院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文章。

    3、创造条件让青年教师外出听课学习。

    4、鼓励青年教师坚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

    5、每学年举办一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

    6、建立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

    四、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考核和评价

    1、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检查青年教师的听课笔记、教案、课堂教学情况。

    2、教务处每学年组织对青年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并作为教师节表彰的依据。

    五、保障青年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

    1、对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学院报销一次报名和培训费。

    2、经批准到外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或专业学术会议的青年教师,学院报销培训费及相关费用。

    3、青年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省教育厅职改办认定的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学院报销版面费。

    4、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按省教委的要求,落实好青年教师的职称聘评工作。

    5、按省教委的要求,落实好民办职业院校专任教师的“四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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