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室物品购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训物品申请上报原则
1、各系部要按照本学期所开课程必需和节约的原则制定物品采购计划。
2、所需实验实训物品款项应在学院财务年度预算计划内。
3、特殊情况由系部写出报告,送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实验实训物品上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系部接到通知后,根据本学期实践教学必需,按照实验实训物品申请上报原则,认真编报计划,并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与3月8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务处阎贞花。
2、教务处将在二天内汇总审核,上报分管院领导、财务总监、院长审批。
3、教务处将督促学院采购部门予以尽快购置,保证教学所用。
三、各系部在上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物品计划的同时,上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物品购置使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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