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决定开展“加强教学系统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师生集中的办公室和教室、实验实训室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成明祥
副组长:方敏、高志华
成 员:王霞、梁延寿、吕康、阎贞花、郭红红、王明芳
李成琼、史丽琴、毛志方、李雅婷、高媛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此次安排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如下:
室内外课堂教学安全、各部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18年6月11日—6月18日)
各系部根据《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实验实训室及其它办公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统一检查阶段(时间为6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系统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
各系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隐患,要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教务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务处、各系联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系对自查、抽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记录,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
3、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系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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