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院办学宗旨,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调控和管理,协调、落实各系部的教学工作任务。
二、根据学院规划,提出有关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分管院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会议。
三、负责全院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工作,组织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其他教学文件,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全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做好全院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学生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加强考试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和学籍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计划,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供应工作。
八、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教师的教学业务档案。
九、制定全院教师业务培训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教学人员补充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优秀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等。
十、协同各系部做好学生实训、顶岗实习以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组织工作,配合学院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和统筹使用。。
十二、协同人事处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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